关于违规收取交通事故处理拖车费的投诉信
投诉人:傅湘城
联系电话:19388921020
被投诉方: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湘乡新湘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事发地点:湖南省湘乡市城区滨河北路向阳小学附近
事发时间:2026年1月25日下午16:00左右
投诉事由:
本人就2026年1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交警扣留,在取车时被停车场违规收取260元拖车费一事,提出投诉。
事实与理由:
1. 事故处理情况:2026年1月25日,本人在湘乡市城区滨河北路向阳小学附近驾驶小车与一辆电动摩托车发生刮蹭。报警后,交警到场处理。因对方不同意快处快赔,交警为调查取证,将双方车辆拖走扣留。事发时,本人车辆仅有轻微刮擦,完全具备正常行驶能力。
2. 问题收费情况:事故于次日(1月26日)经保险公司协商快速解决。本人前往交警指定的湘乡新湘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取车时,被要求缴纳260元拖车费(拖车距离仅约5公里)。本人认为该收费不合理。
3.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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